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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巾帼标兵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3-22 16:43  

各分工会、各部门:

在第106个国际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彰显我校女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做出的卓越成绩和突出贡献,鼓励女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巾帼师德标兵、巾帼教学标兵、巾帼管理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庆祝第106个国际 三八妇女节为契机,激励全校女职工工作热情,倡导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方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进一步促进对女性职工的关怀和尊重,营造和谐愉悦的工作生活环境,激发广大职工投身学校事业发展,为建设一流高职院校而努力。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六锁

副组长:赵桂霞

成员:张保平 袁维春 员 莹 樊卫兵 杜 军 刘国梅 孙富平 刘 红 辛 峰 任安忠 张耀祖 宋少峰

三、评选类型

(一)巾帼教学标兵

1.评选范围

教学一线女教师,按分工会女教师总人数5%推荐。

2.评选标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钻研高职教育理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教学中不断实践创新,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3)担任一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工作量达标,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教90分以上。

(4)参与学校专业、课程、实训等教学项目建设。

(5)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参与课题研究或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6)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无教学事故。

(二)巾帼管理服务标兵

1.评选范围

教学管理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含教辅部门),工作1年以上,按分工会女职工总人数5%推荐。

2.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敬业奉献,讲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善待教师,热爱学生,主动协助教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受到教师员工的好评。

(3)业务素质能力较高,能熟练掌握所管理的仪器等专业技术设备使用性能,工作质量好,管理效率高,能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4)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艺术比赛(评比)中获奖。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觉遵守劳动、工作纪律,坚持出满勤,完成任务好。全年事假不超过两天,病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学校集会缺席一次,实行一票否决。

     (6)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在现代信息管理、勤工俭学工作、转变学生思想、改善师生工作条件、维护学校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巾帼师德模范

1.评选范围

教学一线女教师,按分工会女教师总人数5%推荐。

2.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的思想,奉献教育、爱岗敬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2)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做学生道德的表率。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师德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和赞誉。

    (4)钻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或服务的工作任务刻苦钻研所从事的业务,有比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严谨治学,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显著。

(5)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为人诚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不良师德行为。

四、评选要求及步骤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二)填写相关申请表,各分工会按推荐条件和标准审核评选并进行公示。

(三)应用工程学院在三类巾帼标兵中推荐1人。

(四)请各分工会于2116年2月15日前将推荐评选申请表报工会办公室。

附: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巾帼标兵评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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