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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钓鱼协会章程
2016-03-23 08:51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本组织名为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钓鱼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隶属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是喜爱钓鱼健身活动的教职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钓鱼协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让会员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学院群众性钓鱼活动的广泛开展,为广大钓鱼爱好者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健身平台。

第二章  活  动

第二条 协会组织以下活动

1.每年安排2—3次钓鱼活动,会员自由参加活动;

2.活动时间和地点不固定,协会组织活动将提前通知各会员。

第三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给协会会员举办提高钓鱼技艺的讲座或组织会员之间技艺切磋;

2.组织协会会员观摩或参与区、市举办的钓鱼比赛,增进钓鱼协会间的友谊和联络。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在享受章程规定权利的同时愿意承担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3.有一定的钓鱼基础,热爱该活动,有提高自身钓鱼技巧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

4.集体意识强,愿意为他人服务,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5.参加者无钓龄、性别之限制;

6.会员每年交纳年度会费200元,无故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将被视为自动退会;

7.会员交纳的会费按照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财务制度,由协会专人负责管理。会费只可用于协会日常行政开支和组织各项活动,不得挪为他用。协会理事会每年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协会,需先提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入会。

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享有监督权;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利益; 

2.按期交纳会费;

3.尊重协会主持者的劳动,配合协会的工作,完成其分配的任务;

4.积极参加活动,会员彼此尊重,互相关心和帮助,广泛交流钓鱼技艺;

5.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6.在垂钓活动中,遵守各项规定,文明钓鱼,不得有任何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自觉搞好钓鱼垃圾的回收清理工作,保持钓鱼场所的整洁卫生;     

7.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1人,协会会长1人,协会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1-3人。 

第九条 协会重要事项应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视当时情况另定具体日期。协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换届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任期均为四年。

第十条 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由会长主持,凡涉及协会整体性重要事务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有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有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可罢免协会现任会长。

第十二条 协会奖惩制度

奖励:在协会内部或对外比赛中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处罚:凡是违反学校及协会的有关规定,多次劝说不改,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会费收入,工会拨款、社会赞助等。

第七章  附 

第十四条 协会章程经协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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