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根据学校职工活动安排,决定举办2016年第三届教职工象棋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参赛范围
1.我院工会会员均有参赛资格。
2.截止报名时间为12月9日下午4:30。
二、比赛时间、地点
1.各分工会预选赛时间为12月7日---12月9日;
2.学院决赛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5日,具体安排以赛程安排表为准。
3.地点:3号楼机电学院、电气学院会议室(暂定)。
三、比赛项目
中国象棋团体、单项赛。
四、比赛办法和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执行2011年中国象棋比赛规则。
2.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2月7日---12月9日。各分工会经过预选赛后组成分工会代表队,每队队员3人,领队1人。于12月9日下午4:30之前报到学院棋牌协会负责人苑玉洁处(5#教学楼师范学院)。第二阶段,12月12日----12月15日,举行决赛。
3.每局棋双方共用时30分钟,30分钟后比赛仍未结束者,进行10分钟加时赛,直至比赛结束。根据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4.个人名次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胜局。各代表队个人积分之和即为代表队团体成绩。
五、比赛要求
1.请各分工会认真组队参加,并做好组织工作,及时解决比赛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队员要按照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不得弃权,协议让棋等。凡参赛队员必须独立完成全部赛程,不得找他人替赛、比赛中间不准换人参赛。
2.在比赛中发生争执或异议时,及时报告裁判裁决,如裁判不能裁决的,提交裁判长作出最终裁决。
3.裁判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安排比赛事宜。裁判要本着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态度,严格执行裁判规则。
4.裁判长全面负责比赛工作整体安排。
六、比赛组织
赛事委员会主任:宋六锁
副主任:马旭东 李赞祥
裁判长:苑玉洁
裁 判:黄士林 刘铭忠 张映东 李少康 杜照军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奖励团体前3名。个人奖奖励前6名。
2.优秀组织奖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名,入选条件如下:
(1)领导重视,组织积极,宣传到位。
(2)参赛期间,参赛队员服从裁判、尊重对手,无弃权、让棋等不文明现象。
附:2016年象棋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2016年学院第三届届教职工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
分工会:
领 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