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根据学校职工活动安排,决定举办2017年第四届教职工象棋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参赛范围
1.学校所有工会会员。
2.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
二、比赛时间、地点
1.预选赛各分工会自行组织。
10月16日---10月7日;
2.决赛:
11月4日---5日,具体安排以赛程安排表为准。
3.地点:1106室。
三、比赛项目
中国象棋团体、单项赛。
四、比赛办法和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执行2011年中国象棋比赛规则。
2.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6日---10月27日。各分工会经过预选赛后组成分工会代表队,每队队员3人,领队1人。于10月31日下午4:30之前报到学院棋牌协会负责人苑玉洁处(5#教学楼师范学院)。第二阶段,11月4日---5日,举行决赛。
3.每局棋双方共用时30分钟,30分钟后比赛仍未结束者,进行10分钟加时赛,直至比赛结束。根据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4.个人名次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胜局。各代表队个人积分之和即为代表队团体成绩。
五、比赛要求
1.请各分工会认真组队参加,并做好组织工作,及时解决比赛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队员要按照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不得弃权,协议让棋等。凡参赛队员必须独立完成全部赛程,不得找他人替赛、比赛中间不准换人参赛。
2.在比赛中发生争执或异议时,及时报告裁判裁决,如裁判不能裁决的,提交裁判长作出最终裁决。
3.裁判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安排比赛事宜。裁判要本着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态度,严格执行裁判规则。
4.裁判长全面负责比赛工作整体安排。
六、比赛组织
赛事委员会主任:宋六锁
副主任:马旭东李赞祥
裁判长:苑玉洁
裁判:黄士林刘铭忠张映东李少康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奖励团体前3名。个人奖奖励前6名。
2.优秀组织奖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名,入选条件如下:
(1)领导重视,组织积极,宣传到位。
(2)参赛期间,参赛队员服从裁判、尊重对手,无弃权、让棋等不文明现象。
附:2017年象棋比赛报名表
2017年10月10日